勞基法第14條第6款有30天除斥期的限制

2021年2月2日—(1)台灣高等法院88年度勞上字第8號判決:「被上訴人公司以上訴人實施暴行或重大侮辱為由終止兩造間之勞務契約,依勞基法之規定,應於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 ...,2017年9月14日—1.從員工知道雇主改變薪資結構,進而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勞動契約的時間是38天,已經超過勞基法第14條第2項應該要在30天內終止契約的除斥期, ...,然而由於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有30日除斥期間限制,如勞工未於知悉30日內提起...

雇主知悉勞工有解僱事由之當日,應否併入30日法定除斥 ...

2021年2月2日 — (1)台灣高等法院88年度勞上字第8號判決:「被上訴人公司以上訴人實施暴行或重大侮辱為由終止兩造間之勞務契約,依勞基法之規定,應於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 ...

『曹新南專欄』判決:雇主違法,員工超過30天終止契約仍然 ...

2017年9月14日 — 1. 從員工知道雇主改變薪資結構,進而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勞動契約的時間是38天,已經超過勞基法第14條第2項應該要在30天內終止契約的除斥期, ...

勞工如何合法終止勞動契約?

然而由於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有30日除斥期間限制,如勞工未於知悉30日內提起,恐有喪失終止契約權利之虞。 (4)未給付職災補償金:此類爭議事項往往在於雇主否認為職 ...

提倡修改勞動基準法第14條,取消30日限制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 ...

勞動基準法§14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有第一 ...

好聚好散這麼難?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中)

2021年1月14日 — 除了勞基法的規範,在職保法第23條也限制了雇主與職災勞工終止契約的情形,其中第二款規範了職災勞工需在治療終止後被認定為不能勝任工作才能終止契約 ...

『簡文成專欄』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2項有關30日除斥期間之 ...

2022年8月18日 — 3.就除斥期間之計算,論者有謂,基於民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故,雇主知悉勞工有解僱事由之當日,不併入30 ...

1. 假設我今天對雇主寄出存證信函終止勞動契約

1. 除斥期間要看您發函主張終止勞動契約係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幾款的事由而定,只有第1款、第6款需於知悉起30日除斥期間內主張,其餘不會影響除斥期間。如果您主張的 ...

勞動契約之終止

2021年12月7日 — 勞工為行使上述第14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之契約終止權時,應注意同條第2項規定之除斥期間,須於知悉其情形之日起,30日內為之。但第6款情形,勞工得於 ...

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的30日除斥期間

按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此項終止契約,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30日內為之,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 ...